发布单位:广东中凯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2-6-1
根据设计确定的支护结构桩(墙)顶水平位移点的位置和数量,在基坑支护结构的冠粱顶上布设观测点,观测点采用埋设观测墩的形式;在建立好工作基点墩后,将仪器架设在工作基点墩上,沿基坑边布设观测墩,观测点位置必须选择在通视处,要避开基坑边的安全栏杆等影响视线的物体。一般情况下观测点距离基坑300㎜比较合适。广州基坑监测工程
基本规定
(1)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
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、二级的基坑开挖---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土质基坑极软岩基坑、破碎的软岩基坑、极破碎的岩体基坑上部为土体,下部为极软岩、破碎的软岩、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开挖---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。(2)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、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、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等做出规定。
(3)基坑工程实施前,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。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,监测方案应经建设方、设计方等---,---时还应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。
广州基坑监测工程基坑工程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设计---、地质条件、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、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;采用施工降水时,尚应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。
监测单位应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。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,
监测单位应与建设方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。
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、分析监测数据,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建设方及相关单位进行反馈。监测期间,监测方应做好监测设施的保护。建设方及总包方应协助监测单位保护监测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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